《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於2004年6月8日經NPC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並於2004年3月6日起施行。這是中國保護野生動物的主要法律。該法分為總則、野生動物保護、野生動物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五章,共42條。憲法明確規定了野生動物資源的國家所有權;其中規定,國家實行“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野生動物”的方針;授權國務院林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和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工作;重點是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物。規定加強野生動物管理,實行特許獵捕證、馴養繁殖許可證、狩獵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和收取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制度。根據2004年8月28日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決定》修正。
上一篇:只有購房協議,才能簽訂買賣合同,受法律保護,那麽他可以不還錢,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嗎?下一篇:深圳市太丁電子貿易科技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