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為使行賄人獲取非法利益而介紹賄賂;
3、3次以上或為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
4.向黨政領導、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2條介紹了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介紹行賄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