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了正在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可能會被追究妨礙公務罪、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等等。
特殊情況下打人可能是無辜的,比如正當防衛。張三在搶,妳路坎坷。上去把他打倒,交給公安機關。這個時候,妳的打人可能是正當防衛,不僅無辜,也是見義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