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法三章》發生在西漢建立之前,但從這件事的意義及其與漢代法律制度的關系來看,可以視為西漢立法的開端。公元前208年,各路反秦義軍首領開會:“第壹個定居關中的是知望。”不久後,劉邦率軍攻占鹹陽,推翻了秦朝的統治。為了在以後的鬥爭中占據主動,劉邦立即回歸軍事霸權,同時鑒於“父長期受秦苛法之苦。”為順應民心,除秦苛政,又“反秦之窘”,“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民而盜罪,我學除秦之法。”這種在楚漢戰爭臨近、勝負難料時采取的權宜之計,深得民心,贏得支持。壹度“秦人喜出望外,爭搶牛羊酒食”,對穩定關中,打敗項羽,統壹全國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