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經典》形成了以下六個體系:
盜竊法是涉及侵犯公私財產的法律;
賊法是危害政治穩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
《囚犯法》是壹部關於審判和終止監禁的法律。
逮捕法是追捕罪犯的法律;
雜律是壹部關於懲治奸詐、穿越城池、賭博、貪汙的法律。
法官法是規定定罪量刑壹般規則和原則的法律,相當於現代刑法典的總則部分。其他五條是“罪名體系”,相當於現代刑法典的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