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和晉國先後采取鑄刑法於鼎,制定刑法,頒布刑法,推行法治。這在當時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具體體現在:開辟了出版法的先例,將法律公布於眾,使公眾也可以依據這壹明文法律解決社會糾紛。在此之前,法律具有隨機性和神秘性。之後,法律開始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