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起,從各省市發布的消息可以看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時代已經到來。為了讓鐵規管用,禁令管用,從2020年3月起,還將在城鄉開展“壹禁壹查”,從罰款到拘留不等。
政府還加強了對獵捕、出售、收購、運輸和攜帶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監督管理;禁止運輸或者攜帶野生動物及其相關產品。對違反規定獵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追究法律責任,對經營場所分別予以停業整頓、查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