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人向慈善組織捐贈實物、有價證券、股權和知識產權的,依法免交與權利轉讓相關的行政費用。
國家對扶貧慈善活動實行特殊優惠政策。
經受益人同意,捐贈人可以對其捐贈的慈善項目進行紀念。法律、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從其規定。
國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對慈善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