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中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

《中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

法律主觀性:

《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為了維護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訊問查證。經過訊問審查,有法定情形的,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帶至公安機關繼續訊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訊問、檢查;經過質證、檢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帶至公安機關進壹步質證: (壹)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二)當場有犯罪嫌疑的;(三)有身份不明的嫌疑人;(4)攜帶的物品可能是贓物。

  • 上一篇:中國* * *產黨的主張是如何通過法律程序上升到國家議會制度的?
  • 下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註釋版簡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