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護法是保護和搶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的法律。這部法律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4年8月28日頒布。壹般家畜、家禽、寵物等。不屬於本法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