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中央關於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幹意見》第壹條: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促進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加強農業面源汙染控制,開展農業節肥節藥行動,實現化肥農藥使用負增長。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進畜禽糞便、稭稈、地膜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