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性質是什麽?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性質是什麽?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辛亥革命勝利後,以孫中山為首都的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制定的具有“憲法”性質的根本法。1912於3月8日由臨時參議院(南京)通過,並於3月11日頒布實施,取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大綱》。

這個契約是孫中山等資產階級革命家頒布的,模仿法國式的責任內閣制,內容是資產階級的。因此,《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第壹部帶有資產階級性質的國家臨時約法。

希望對妳有幫助!

  • 上一篇:中國老兵網和中國老兵網的區別
  • 下一篇:中小板的上市條件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