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四條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投資或者與中國企業、事業單位進行經濟、科技、文化合作,需要在中國長期居留的外國人,經中國政府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取得長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資格。
第十五條對於因政治原因請求庇護的外國人,經中國政府主管機關批準,允許在中國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