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號主席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頒布於19920403
實施日期:2006 54 38+0 654 38+00 10月27日。
為了維護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工會的權利和義務,充分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