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於1985年10月1日生效。為了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制定本法。遺產繼承始於死者死亡之時。制定本法是為了保護公民繼承私有財產的權利。
它是中國公民處理繼承問題的準則,也是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審理繼承案件的依據。人民法院執行繼承法,應當堅持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堅持男女繼承權平等,貫徹互助精神和權利義務壹致,依法保護公民繼承私有財產的權利。中國公民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或者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