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條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文章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第四條
禁毒工作以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販、禁吸。
禁毒工作由政府統壹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