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頒布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單位的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勞動者因培訓而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其他費用不能作為員工的培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