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國人民和國家森林法鼓勵公民通過植樹造林、撫育管理、建認認養等方式參與綠化。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植樹綠化祖國,是建設社會主義、造福子孫後代的偉大事業。也是治理山川、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重大戰略舉措。組織造林綠化,應當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優化林種和樹種結構,鼓勵使用鄉土樹種和良種,營造混交林,提高造林綠化質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四條國家鼓勵公民通過植樹造林、撫育管理、建認認養等方式參與造林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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