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都是稅收行政法規。
海南省和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的立法規定,以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為原則,制定稅收地方性法規。其他省市壹般無權制定自己的稅收地方性法規。
財政部頒布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稅務代理試行辦法》屬於稅務機關的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