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954。1954年9月20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我國第壹部社會主義憲法,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其規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國憲法的修改過程如下:1982 65438+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1982 65438+2月4日,根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於2004年4月198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以及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3月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2065438年3月1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
上一篇:中國法律重點打擊哪些網絡犯罪?下一篇:重慶市北碚區三聖鎮建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