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第十條民事糾紛應當依法處理;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俗,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壹百三十二條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於2021 1 0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