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方當然可以補。只要在醫院看病,都會有診療記錄。妳可以翻翻當時的病歷。妳仍然可以把它帶到保險公司。
擴展:
所謂處方藥,是指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生產的藥品,必須憑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的處方才能購買和使用。也就是說,患者首先要找醫生就醫,然後醫生根據病情選擇合適的治療藥物。患者按照醫生開的處方服用藥物,用藥過程在醫生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