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五條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以誤導、欺騙、脅迫等方式處理。
第六條處理個人信息應當有明確合理的目的,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並以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進行。
個人信息的收集應以處理為目的,限制在最小範圍內,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
第七條個人信息處理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明確說明處理目的、方式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