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的。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商品或者其他限制交易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