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刑事犯罪的主要受害者之壹,刑事犯罪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這種以平等和正義為原則的保護沖突各方,也不符合憲法保護人權的精神。犯罪被害人補償可以彌補這壹不足,使被害人受到侵害的利益得到及時救濟。在某種程度上,國家未能有效地履行保護其公民的職責。因此,當受害者無法從加害者處獲得補償時,作為賦權人的國家應該得到補償。目前,我國對被害人的國家賠償存在立法空白,以充分實現現代刑事保障人權的理念。中國應借鑒國外經驗,建立本土化的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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