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管理暫行辦法》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管理暫行辦法》
編號11
《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4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6日起施行。
李蓉蓉說了算。
2005年1月20日
上一篇:
誰有權凍結銀行卡?
下一篇:
電商成堆的匯票不應該存在,為什麽國家不禁止?
相关文章
踢球受傷,對方有責任嗎?
“回報、付出、給予”在法律上是同壹個意思嗎?
稅務局備案有什麽法律效力?
推進誰懂法律
推進訴源治理,是新時代檢察工作的使命和責任吧?
《夫妻關系法》叫什麽?
主權屬於我。擱置爭議。下壹句是什麽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