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軍服管理條例》第九條。現役軍人和依照法律、法規和軍隊有關規定可以穿軍服的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穿軍服。執勤軍事警衛人員要加強巡查和糾察,及時糾正違規穿軍裝行為。影視制作和文藝演出單位的藝人需要穿軍裝扮演軍人角色的,應當遵守軍隊關於穿軍裝的規定,不得損害軍隊和軍人形象。拍攝或表演時不允許穿軍裝。
第十條禁止擅自買賣、出租、出借或者贈送軍服。禁止使用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軍服和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