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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證和傳喚通知書有什麽區別?

傳喚證用於治安案件中傳喚違法嫌疑人;不能傳喚的,可以強制傳喚(即可以適用手銬)。傳喚證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後方可發放。

傳喚通知書用於在刑事案件中傳喚犯罪嫌疑人。如果妳沒有被傳喚,妳可能會被拘留,逮捕和網上通緝。傳喚通知書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大致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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