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轉讓,財務會計術語,是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並做必要記錄為目的而作出的附屬票據行為。
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背書轉讓後,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以前的票據持有人變為票據債務人,承擔保證承兌和保證付款的責任。即“承擔保證後續當事人持有的票據承兌和付款的責任。”
背書簽名即在票據上簽名,票據上規定的權利從背書人轉移到被背書人。
來自:城市賬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