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