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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險和附加險合同是否成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購買保險需要簽訂合同,合同在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所以主險和附加險合同在雙方簽字或蓋章時就會成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90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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