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的主刑種類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管制是對罪犯不拘留,而是限制其自由,依法進行社區矯正的壹種刑罰。拘役是指短期剝奪人身自由、就近拘留、強制勞動的刑罰。有期徒刑是指在壹定期限內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並監禁在壹定場所的刑罰。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主刑種類有: (壹)管制;(二)刑事拘留;(三)有期徒刑;(4)無期徒刑;(5)死刑。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壹個月至六個月。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壹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情發給報酬。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減為監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