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壹)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滿6年。
(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者取得建築學本科學歷(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三)通過專業評估(認證)取得城鄉規劃專業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滿3年。
(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者建築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滿2年。
(五)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通過專業評價(認證)的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情形外,取得城鄉規劃業務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