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個體工商戶主要有以下優點和缺點:註冊成本低,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經營較公司更靈活,無投資風險,發展規模有限,債務法律責任無限。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應當於每年6月30日至65,438+0日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戶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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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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