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工程項目的風險壹般分為業主風險、承包商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也稱“特殊風險”),這些風險有時是明確規定的,有時是隱含在合同條款中的。壹般來說,在傳統的合同模式下,業主的風險壹般包括:政治風險(如戰爭、軍事政變等。);社會風險(如罷工和內亂);經濟風險(如物價上漲、匯率波動等。);法律風險(如立法變更);外部(包括自然)風險等。,其余風險由承包商承擔。此外,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風險,業主壹般承擔承包商的直接損失。而在EPC合同下,上述傳統合同模式中的外部(包括自然)風險和經濟風險壹般都要求由承包商承擔,因此項目的大部分風險都轉嫁給了承包商。對於承包商來說,承接EPC項目無疑是對自身管理水平的挑戰,充滿了高風險和高回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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