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是檢察機關依法行使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官的主要職責是依法監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
除有特殊情況外,被假釋的罪犯不得減刑,不得縮短假釋考驗期限。
罪犯減刑假釋的間隔時間壹般為壹年;有期徒刑二年以上三年以下壹次性減刑適用假釋的,間隔不得少於二年。
被判處有期徒刑並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壹以上的罪犯減刑、假釋的起始時間,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減為服刑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