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轉載新聞侵權?

轉載新聞侵權?

法律分析:轉載新聞不構成侵權,但這個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1.新聞的範圍要明確。報紙和網站上出現的材料並不都是新聞;2、以何種方式,轉讓後是否註明原作者姓名。如註明原作者姓名,已轉貼的網站未聲明“禁止轉貼”等語言;3.提個建議,謹慎,征得同意後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上不可避免地要轉載或引用已發表的作品;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應當寫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 上一篇:中央壹號文件的法律性質是什麽?部門規章不經首長宣布有沒有效果?
  •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關於利用交易收受賄賂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