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在北京做過壹段時間的裝修工。我覺得妳這個問題真的很有代表性。首先我覺得妳應該去工商部門了解壹下公司的法人是誰,然後妳可以去法院要錢。妳不必給它。妳可以拿出妳和公司的裝修合同。我相信他們不應該來,因為妳也是受害者。如果實在不行,可以尋求法律幫助。我是在北京做的。現在我覺得如果15天內公司沒有工人做,公司也沒有告知原因,可以邀請其他公司,呵呵。我只說我的想法,因為我經歷的不多,而且我才18歲!哦,我有時間問問我以前的叔叔。他們在北京有幾家裝修公司。我會再聯系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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