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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負責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只能對自己的資產追究民事責任。除出資人(即子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或出資後抽逃資金的情況外,未繳部分無法向出資人追償;但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在業務發展過程中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成立公司承擔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十四條,法人分支機構及其職責。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物業承擔。不夠的,由法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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