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被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他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地位,擁有自己的全部財產,有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和各種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帶來的壹切後果和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定。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母親和孩子之間的法律關系:
1.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律實體;
2.母公司實際控制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系源於股權和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