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可以自己當律師打官司嗎?

我可以自己當律師打官司嗎?

法律主觀性:

以壹個沒有律師執業證的人為例。沒有律師執業許可證的人,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不能在訴訟中幫助人。《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中的證據包括: (壹)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上一篇:註冊了黑色(彩色)商標,可以用彩色(黑白)嗎?
  • 下一篇:自己的祖墳被別人破壞了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