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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自然債務是什麽?

法律解析:自然債務是指法律認可但不受強制執行保護的債務。對於自然債務,當債務人不履行時,債權人不能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自願履行,則該履行有效。在大陸法系中,自然之債可以概括為四類:婚姻約定的報酬、賭債、限定繼承的債務和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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