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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遺囑有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寫遺囑的程序:1。立遺囑人寫遺囑內容;2.遺囑人應當在遺囑中註明書寫的年、月、日、地;3.遺囑人的簽名;4.書面遺囑中有需要塗改、增刪的,應當在塗改、增刪的內容旁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並在塗改、增刪的地方單獨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四條自擬遺囑應當由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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