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自由裁量權是指稅務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法律事實確定的情況下,根據立法目的和公平合理原則,在法律授權範圍內,自由判斷自己的行為條件,選擇自己的行為模式,作出行政決定的權力。其本質是行政機關按照壹定的制度標準和價值取向進行行為選擇的過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人民法院管轄權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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