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承擔他人債務的協議有效。只要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該行為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不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壹條債務人向第三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應當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敦促債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給予同意。債權人未表示的,視為不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五十二條* * *第三人同意債務人加入債務並告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在合理期間內未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內與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