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導致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壹人,發生交通事故後機動車壹方負有責任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者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