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賃合同對乙方的保護,包括房東在租賃期內出售房屋以及二次租賃產生的違約金。租賃合同必須是雙方在公平條件下自願簽署的合同。合同顯失公平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租賃期間,房東如需出售房屋,應提前告知租客。如果租客不願意繼續租住,可以和房東解除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公眾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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