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民法典》關於擔保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保證人和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壹主合同單獨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約定在最高債權額限額內就壹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保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