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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房租不肯走怎麽辦?

法律分析:租客拖欠租金的行為屬於嚴重違約,損害了房東的利益。房東可以依據租賃合同追究租客的違約責任,甚至解除租賃合同。房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租戶,壹般有以下兩種方式:1,先向法院申請執行。2.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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