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與色情有關的足浴拘留

與色情有關的足浴拘留

足浴店已實施涉黃犯罪的,符合涉黃交易治安認定標準的,行為人雙方主觀上達成了賣淫嫖娼協議,談妥了價格或者付出了金錢、財物,已經開始實施,或者為他人明知自己從事前款所列活動而提供條件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

賣淫嫖娼的,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 上一篇:自學勞動法術語解釋
  • 下一篇:做生意應該必備哪些法律知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